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京剧《青山湖》演出设备租赁项目



  发表日期:2021年3月17日          
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
采购单位:鄂州市演艺有限责任公司

项目编号:YYGSCS -2021-03

项目名称:京剧《青山湖》演出设备租赁项目

采购方式:□竞争性谈判 ☑竞争性磋商 □询价

预算金额:55万元

最高限价:55万元

采购需求:演出设备租赁(详见用户需求书)

合同履行期限:合同约定

本项目(是/否)接受联合体投标:否

二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:

1.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:

(1)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
(2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
(3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
(4)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
(5)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
(6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;

2.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,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。

3.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、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、监理、检测等服务的,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。

4.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,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。

5.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:

(1)供应商在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和中国政府采购(www.ccgp.gov.cn)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;

(2)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(三证合一)合格有效,具备完成此项目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
(3)已办理报名并成功领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;

(4)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,不得分包、转包。

三、获取采购文件

时间:2021年3月17日至2021年3月24日,每天上午08:30至11:30,下午14:30至17:00(北京时间,法定节假日除外)

地点:鄂州市凤凰路40号(鄂州大剧院票房)领取。

方式: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(或事业法人登记证)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领取。

四、响应文件提交

截止时间:2021年3月30日08点30分(北京时间)

地点:鄂州大剧院二楼会议室

五、开启

时间:2021年3月30日08点30分(北京时间)

地点:鄂州大剧院二楼会议室

六、评定方法

    采购方成立评审工作小组,通过对所有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,确定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及成交价格。

七、公告期限

   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。

八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
    地    址: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路40号鄂州大剧院

    联系方式:杨帆    18627996029

 

鄂州市演艺责任有限公司

采购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21317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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