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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综合办公室:设主管1名,副主管1名,工作人员2名。

(二)产业市场部:设主管1名,副主管1名,工作人员1名。

(三)计划财务部:设主管1名,工作人员1名。

(四)大型活动部:设主管1名,副主管1名(兼),工作人员1名。

(五)湖北省京剧二团:设团长1名(兼),常务副团长1名,副团长2名,演出队队长、舞美队队长、乐队队长各1名;演员若干;职员若干,其中舞美、服装、化妆、道具工作人员各2名共8名。

(六)鄂州市艺术教育中心:设团长1名(兼),副团长1名,演员40名(男、女演员各20名)。灯光、音响、服装、化妆、道具工作人员职能共担。

(七)湖北视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:设总经理1名,聘用工作人员若干名。